此外,配合新法實施的新版《廣州市職工勞動合同》示范文本也將肯定于年底前推出。
企業不須過分擔憂新法
針對目前廣州部分企業出現的惡意規避新法的苗頭,陳建龍表示,為防止新法實施對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造成較大沖擊,新法作出了一系列理性規定,并明確了新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可繼續履行。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也是自2008年1月1日計算。企業完全沒必要擔心與員工以往簽訂過多少次勞動合同。
此外,新法對于經濟補償金的計算也設置了過渡性條款,即對于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終止的,經濟補償金將分段計算。2007年12月31日前的工作年限按《勞動法》及配套規定計算;而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則按新規定計算。考慮經濟補償金因素突擊解雇員工的企業是毫無必要的,反而會導致員工“人心浮動”,影響自身發展。
規范企業規模性裁員
陳建龍透露,為了讓廣大企業、勞動者對新法有一個更為深刻的認識,廣州市在加大對新法宣傳力度的同時,還將對重點的條款進行針對性解讀。同時,勞動保障部門還將對全市企業規模性裁員進行規范管理,制定出臺管理辦法嚴格經濟性裁員的有關規定,嚴格裁員審批程序,防止企業假借經濟性裁員名義任意裁員。“目前,廣州市已制定了《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可能出現的公共緊急事件的處理預案,及時處理和化解危機”。
廣州還將制定廣州市貫徹新法的實施意見,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針對勞務派遣領域和非全日制用工領域內存在的一些理解上的概念性偏差問題,廣州市也會盡快推出適合本地特色的《廣州市勞務派遣管理辦法》、《廣州市非全日制用工若干規定》等規范性文件。而按照新法要求,具備有合同必備條件、合同期限、崗位設置等重要要素的新版《廣州市職工勞動而合同》示范文本也在加緊制定過程中,并將于年底前先于《勞動合同法》推出。